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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营销通讯(下称“本文件”)仅限其收件人阅读和/或使用。本营销文件不适用于其分发、发布、提供或使用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公民、住民或居民或注册实体,亦不拟向其提供或供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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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包含的信息不是独立财务分析的结果,因此不符合财务研究的资格。本文件提供的信息、工具和材料仅供参考,且本行对证券价格的任何波动概不负责。本文件中的所有信息和观点均出于善意从据信可靠的来源获得。本文件中提及的任何投资产品的价格、价值或回报均基于本行的常规金融数据来源。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此类信息和意见仅供参考,可能会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行概无义务更新本文件中包含的信息,也不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因此,对于因使用或依赖仅供参考的本文件而产生的损失,本行概不负责。
所述投资产品的市值可能因经济、金融或政治变化、到期前剩余期限、市况、发行人或基准发行人的波动性和偿付能力,在未通知的情况下发生涨跌。一些投资产品可能无法随时变现,因为相关市场可能缺乏流动性。此外,汇率可能对本文件中提及的相关投资产品的价值、价格或回报产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新兴国家/地区政治和经济形势的稳定性远不及发达工业化国家,相关投资面临的风险和波动也更大。预测或过往表现并非未来表现的可靠指标或保证。本行未在本文件中就未来表现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因此,投资者必须愿意且能够承担所有风险,且收回的投资可能低于初始投入。所显示的任何表现均未考虑佣金和成本(这会对表现产生负面影响)。仅在充分了解相关投资产品和所涉风险后,投资者方可作出投资决定。尤其是应阅读相关的投资产品文件(如发行方案、最终条款、发行章程、简化发行章程、私募备忘录和关键(投资者)信息文件)。
结构性产品为复杂金融产品,涉及高度风险。结构性产品的价值不仅取决于标的资产的表现,还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评级。此外,投资者还面临着发行人/担保人的违约风险。
如果本文件中包含投资产品文件的链接,包括瑞士关键信息文件或一揽子零售和保险投资产品的关键信息文件(“KID”),则请注意,相关投资产品文件可能变化,恕不另行通知。如果投资者欲获取相关KID/其他投资产品文件的最新版本,投资者须在向本行确认投资决定之前点击其链接。如果没有得到访问相关文件的链接,或对相关KID/其他投资产品文件的最新版本有任何疑问,或欲了解如何获得,须询问其银行的常规联系人。如果本行不是投资产品的出品方,KID/其他文件由第三方提供(下称“第三方文件”)。第三方文件从据信可靠的来源获取。本行不对第三方文件中数据的正确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担保。本行不对依赖或使用第三方文件中的数据而做出的投资决定或其他交易承担责任。
如果投资者认购本文件中推广的投资产品,即确认其已经(i)及时收到、阅读并理解与投资产品相关的任何文件,包括(视情况而定)相应的KID/其他文件;(ii)留意到投资产品的限制;以及(iii)符合投资于投资产品的适用主观和客观资格条件。如有必要,本行可以信赖此等确认并接收投资者的订单,将其传送给其他专业人士,根据投资者委托的相关条款以及本行的一般条件或条款与条件来执行这些订单并代表投资者签署认购投资产品所需的任何文件或证书。此外,通过认购投资产品,投资者同意就投资产品而可能产生的任何及所有索赔、损失和损害,赔偿本行并保证本行免受损害。
未经本行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对本文件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拷贝、披露、修改和/或出版,本行亦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文件的收件人同意遵守其使用本文件之信息所在司法管辖区的适用法律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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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销商:Banque Pictet & Cie SA(地址:route des Acacias 60, 1211 Genève 73, Switzerland)在瑞士成立,根据瑞士法律获得许可,因此受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的监管(地址:Laupenstrasse 27, 3003 Berne, Switzerland)。 本文件所包含的信息并非独立金融分析的结果,因此不符合瑞士银行家协会《关于金融研究独立性的指令》中的含义,也不作为欧盟 MiFID 相关规定目的的投资研究。仅在充分了解相关投资产品和所涉风险后,投资者方可作出投资决定。因此,投资者应阅读瑞士银行家协会的手册《金融工具交易涉及的风险》。结构性产品不符合《瑞士联邦集体投资计划法》(CISA)项下集体投资计划的含义,因此不受CISA规定的约束或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的监管。
分销商:Bank Pictet & Cie (Europe) AG是一家根据德国法律成立的信贷机构,其注册总部位于:Neue Mainzer Str.2-4, 60311 Frankfurt am Main, Germany,由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授权和监管。
- Bank Pictet & Cie (Europe) AG,Succursale de Luxembourg,由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授权和监管,并受卢森堡金融管理局、金融监管委员会(CSSF)的有限监管;
- Bank Pictet & Cie (Europe) AG, Succursale de Paris,由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授权和监管,并受审慎监管管理局(ACPR,全称Autorité de Contrôle Prudentiel et de Résolution)和金融管理局(AMF,全称Aut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的有限监管;
- Bank Pictet & Cie (Europe) AG, Succursale italiana,由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授权和监管,并受意大利金融市场监管局(Consob,全称Commissione Nazionale per le Società e la Borsa)的有限监管;
- Bank Pictet & Cie (Europe) AG, Sucursal en España,由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授权和监管,并受西班牙银行和国家证券市场委员会(CNMV,全称Comisión Nacional del Mercado de Valores)的有限监管;
- Bank Pictet & Cie (Europe) AG, Succursale de Monaco,由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授权和监管,并受CCAF委员会(监管金融活动)的有限监管。本文件既非MiFID项下的投资意见,也非MiFID所指的投资研究结果。仅在充分了解相关投资产品和所涉风险后,投资者方可作出投资决定。因此,投资者应阅读手册《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一般说明》。
分销商:Bank Pictet & Cie (Europe) AG,伦敦分行(“瑞士百达伦敦分行” )。瑞士百达伦敦分行是Bank Pictet & Cie (Europe) AG的分支机构。Bank Pictet & Cie (Europe) AG是一家在德国注册成立的信贷机构,并在德国商业注册处注册,注册号为HRB 131080号。其总部位于Neue Mainzer Str.2-4, 60311 Frankfurt am Main, Germany。Bank Pictet & Cie(Europe)AG 由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授权和监管。瑞士百达伦敦分行在公司注册处注册为英国机构(机构编号BR016925),其注册办公地址为:Stratton House, 6th Floor, 5 Stratton Street, London W1J 8LA。由英国审慎监管局(PRA)授权,受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监管,并受审慎监管局有限监管。有关审慎监管局监管范围的详细信息,可向瑞士百达伦敦分行索取。本文件既不构成金融行为监管局的规则和指南手册(“FCA 手册”)中定义的投资建议,也并非FCA手册所指的投资研究结果。
仅在充分了解相关投资产品和所涉风险后,投资者方可作出投资决定。因此,投资者应仔细阅读瑞士百达伦敦分行条款与细则附录4:与金融工具交易相关的风险警告。
分销商:Pictet Bank & Trust Limited获得巴哈马中央银行和巴哈马证券委员会的许可并受其监管。其注册办事处位于Building 1, Bayside Executive Park, West Bay Street & Blake Road, Nassau, New Providence, The Bahamas。仅在充分了解相关投资产品和所涉风险后,投资者方可作出投资决定。
因此,投资者应阅读瑞士银行家协会的手册《金融工具交易风险》。
分销商:新加坡的Banque Pictet & Cie SA, Singapore Branch (“瑞士百达新加坡分行”):Banque Pictet & Cie SA是在瑞士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Banque Pictet & Cie SA, Singapore Branch在新加坡注册,新加坡唯一实体编号(UEN)为:T24FC0020C。本文件并非针对以下人士,且分发、发布或使用文件的预期受众不包括:2001年新加坡《证券及期货法》(简称“SFA”)第4A章中定义的合资格投资者、专家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以外的人士;或作为任何地区、州、国家或其他司法辖区的公民、居民或住民,分发、发布、提供或使用此文件将违反法律法规,或将导致瑞士百达新加坡分行及其联属公司或相关公司需满足任何招股章程或注册要求的个人或实体。
瑞士百达新加坡分行是一家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简称“MAS”)依据1970年新加坡《银行法》监管的批发银行分行,根据2001年新加坡《财务顾问法》被豁免的金融顾问及根据SFA被豁免的资本市场许可证持有人。如有因本文件产生或与本文件相关的任何问题,请联系位于新加坡的瑞士百达新加坡分行。
分销商:香港的Banque Pictet & Cie SA, Hong Kong Branch(“瑞士百达香港分行”) :本文件并非针对以下人士,且分发、发布或使用文件的预期受众不包括:《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及其相应细则(以下简称“SFO”)中定义的“专业投资者”以外的人士。如不希望瑞士百达香港分行将投资者的个人资料用于市场营销,可要求瑞士百达香港分行停止如此行事,投资者不会产生任何费用。如需作出此要求,请通过电子邮件 asia-data-protection@pictet.com 或邮寄至下文提供的瑞士百达香港分行地址联系我们的数据保护专员。在以第三方服务供应商代理人身份分销投资产品时,瑞士百达香港分行为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分销投资产品,而有关投资产品是第三方服务供应商而非瑞士百达香港分行的投资产品。对于瑞士百达香港分行与收件人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职权范围),瑞士百达香港分行须与收件人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有关投资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第三方服务供应商与收件人直接解决。瑞士百达香港分行是Banque Pictet & Cie SA 的分行,而Banque Pictet & Cie SA是在瑞士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Banque Pictet & Cie SA是符合《银行业条例》定义的认可机构及SFO下的注册机构(CE号: BMG891), 从事第一类(证券交易)、第四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和第九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瑞士百达香港分行的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干诺道中8号遮打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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