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百達集團
愛德華·百達 (1813-1878年)
系列故事
百達家族:日內瓦一個貴族家族的銀行和金融活動(1707-1926年)
日內瓦中產階級和私人銀行
1841年,愛德華·百達-普雷沃斯特(Edouard Pictet-Prevost)1 成為1805年2創立的德·坎德爾和都雷蒂尼銀行(De Candolle, Turrettini & Cie)的合夥人,將家族姓氏百達(Pictet)帶入銀行並延續至今。該銀行在日內瓦被法蘭西帝國吞併時成立,當時正值18世紀末,法國大革命引發經濟衰退,日內瓦金融業大規模破產後進行了重組。
整個19世紀,百達家族的合夥人經常在董事會中「父子相傳」,以便在公司中留下家族印記:這源自加爾文主義3傳承的嚴謹性,對相關事務明智而審慎的管理理念,以及在金融投資方面對世界相當開放的態度。
然而,這並非瑞士百達獨有的管理模式,而是日內瓦私人銀行的共同傳統。雖然後者目前正在經歷一個深刻變革的時期,但幾個世紀以來,它在法律形式、活動類型和行為規則等方面保持了令人驚訝的連續性。
17世紀下半葉進入「商業銀行」的時代,日內瓦人開始透過貿易、外匯和敏銳投資賺錢。該趨勢在18世紀加速推動日內瓦成為重要的外匯中心;再後來名噪一時的「精選家族經營私人銀行集團(la haute banque)」應運而生。從那時起,這些銀行家被冠以「私人」之名,因為他們在業務經營中,要麼單獨行事,要麼透過有限合夥的方式與幾乎總是至親的合夥人共事4。從商業本質上講,他們日益專注於資本投資交易:買賣和管理客戶的證券,並為想要善用財富的人提供建議5。從一開始,他們就積極投身於為受限而可靠的客戶服務。他們的商業關係構成了一個主要基於國際胡格諾派社群的龐大而複雜的網絡,而該社群由在「避難」運動中逃往其他國家的法國胡格諾派教徒創建和供養。歷史學家赫伯特·呂西(Herbert Lüthy)將18世紀的日內瓦銀行體系定義為「卓越的胡格諾派銀行」6。
百達家族屬於日內瓦為數不多的「原初」家族,這意味著他們在宗教改革7之前就已獲得資產階級成員的官方地位(droit de bourgeoisie);他們與來自新教難民的法國和意大利家族一起,構成了「日內瓦貴族階層」8。直到1846年的激進革命,此類資產階級精英成為名副其實的「共和貴族」,他們最初掌握的是政治而非經濟力量,並在宗教改革之後,透過攜手各類法律事務所履行學術和教牧職責,在城市中樹立道德權威。實際上,16世紀和17世紀的日內瓦儘管充斥著加爾文主義的理想,但享受的財富依然微薄,「財富遠不如聲名重要」9。新家族加入貴族階層將變得愈來愈困難,而貴族階層充當著寡頭政治的角色,加劇了這個小共和國內部的政治緊張局勢。從18世紀開始,正是這些資產階級精英投身於銀行和金融企業,歷經幾多波折,創造了巨大的經濟繁榮。儘管貴族階級在1846年由詹姆斯·法茲領導的革命中失去了一些政治權力(百達家族未受波及),但其金融實力卻幾乎完整保留10。
當然,任何個人或家族都有各自特殊的命運,不可能一概而論。但是,從許多歷史、社會學和宗教的角度來看,百達家族被視為對日內瓦的政治和經濟歷史有著如此顯著影響的貴族階級的代表。為此,考慮其成員的經濟使命感頗具意義。因此,我們將研究百達家族在某些商業和銀行企業,以及後來在19世紀瑞士百達銀行發展中的參與情況11。為了更詳細地介紹該家族,我們首先要對其歷史、史學和家譜作一個快速概覽。然後,我們將著眼於其在18世紀的歷史背景中湧現出來的商人和銀行家。該部分內容主要基於呂西對新教銀行的研究工作12。隨後,我們將考慮從1841年至1926年銀行幾乎完全由家族成員管理的這段時間。在經歷了20世紀初的多年危機和戰爭之後,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需要一種日益團結的方式,以儘量減少管理中家族經營及個人化的一面13。有關這些部分,我們回顧了與19世紀相關的瑞士百達集團檔案,並透過查看似乎關聯的家族檔案來補充我們的研究。
忠於城市的家族
讓-丹尼爾·坎多(Jean-Daniel Candaux)在1974年出版的《百達家族史》(Histoire de la famille Pictet)一書的開頭寫道:
「百達家族的歷史值得一寫,因為它是日內瓦歷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甚至有時會與之融為一體。」14
實際上,儘管如今百達這個名字似乎主要與同名銀行集團的成員有關,但日內瓦和百達家族之間的聯繫最初起源於政治層面。從1575年阿米·百達(Ami Pictet)當選政府官員到1792年日內瓦革命,除了兩個短暫的時間段(1607-1616年和1768-1775年),前共和國的小議會15中始終至少有一個百達家族成員16。
革命並沒有阻止百達家族承擔這一職責。整個19世紀和20世紀,他們都在市、州和聯邦競選政治職位。
查理斯·百達·德·羅夏蒙(1755-1824)體現了這種對城市公共事務的承諾,其曾在巴黎、維也納和都靈會議上談判日內瓦領土擴張,以期讓日內瓦加入瑞士聯邦,並在第二次巴黎會議(1815年)為出席的各國列強起草了承認瑞士永久中立地位的宣言17。然而,這種自16世紀以來格外鮮明的政治傾向,如今似乎已逐漸消失。
本文節選自瑞士百達集團檔案員勞倫特·克里斯特勒(Laurent Christeller)於2017年在瑞士沃州家譜雜誌上發表的文章《百達家族:日內瓦一個貴族家族的銀行和金融活動(1707-1926年)》(The Pictets: banking and finance activities of a patrician family of Geneva (1707-1926))。
註腳
1 按照日內瓦慣例,配偶的家族名稱加在姓氏後面。
2 銀行成立於於1805年,當時的名稱是「“De Candolle, Mallet & Cie”」,詳見網站:https://www.group.pictet/corporate/en/home.html
3 歷史學家安德烈-埃米爾·薩約斯(André-Emile Sayous)寫道,「最初為了大眾利益而強加的嚴謹,後來轉變為一種主要受個人利益影響的經濟心態。正是這種嚴謹的理念使儲蓄得以形成,它在日內瓦的歷史上發揮了如此重要的作用。」安德烈-埃米爾·薩約斯,「加爾文主義和資本主義:日內瓦經驗」,社會史年鑒,1935年第33期,第243頁。
4 有限合夥的法律形式特別適用於個人擁有的小型企業。不同類型的責任(普通合夥人承擔連帶和無限責任,有限合夥人承擔有限責任)意味著外部投資者亦可能參與其中。然而,瑞士百達集團於2014年終結了這一傳統,當時其位於瑞士的銀行Pictet & Cie成為名為Banque Pictet &
Cie SA的有限公司,儘管該機構並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但仍為合夥人所有。合夥人管理股份有限合夥企業:Pictet & Cie Group
SCA。
5 安德烈-埃米爾·薩約斯,「18世紀日內瓦銀行業歷史的主要階段」,社會史年鑒(1939-1941年),1939年,第137頁。
6 赫伯特·呂西用「蜘蛛網」一詞來描述18世紀新教金融網絡的格局。赫伯特·呂西,法國新教銀行:從撤銷南特敕令到革命,巴黎:EHESS版,1988年,第3版,第1卷,第33頁。
7 阿爾伯特·喬西,日內瓦族譜:革命前接納資產階級的家族,日內瓦:阿爾伯特·昆迪格印刷,1947年。此類家族僅留存6個:Gallatin、Gautier、Lullin、Naville、Pictet(百達)和 Rilliet。
8 這個概念不同於資產階級,在日內瓦的舊政體沒有法律現實。
9 安德烈-埃米爾·薩約斯,「17世紀初至19世紀中葉的日內瓦上層中產階級」,歷史評論,第1期,1937年1月,第35頁。(該歷史學家引用了1829年版雅克·奥古斯丁·加利夫編著的《日內瓦家族家譜紀錄:最初至今》第1部分第26頁內容。)
10 奧利維爾·佩魯,傳統、使命與進步:日內瓦的資產階級精英(1814-1914年),博士學位論文:日內瓦大學,2003年,第430頁。
11 今天我們所說的瑞士百達集團,是指其法律和組織部門在國際層面所劃分的幾個不同的公司。
12 赫伯特·呂西,同上,第3卷。
13 1926年,該銀行更名為Pictet & Cie,並一直保留至2014年。在此期間,合夥企業的法律架構要求必須至少有一名百達家族合夥人,以保持公司名稱。
14 讓-丹尼爾·坎道,百達家族史(1474-1974年),日內瓦:辯手,1974年,第1卷,第9頁。
15 日內瓦舊政體中的行政機構,相當於現在的國務委員會。由25名成員和2名國務卿組成。一般包括4個市政官。
16 共和國屬下12個市政官,4個副職,5個財務。
17 弗朗索瓦·查理斯·百達,1815-2015年: 關於查理斯·百達·德·羅夏蒙(1755-1824),日內瓦州邊界談判代表,歐洲承認瑞士永久中立的策劃人,日內瓦:百達家族檔案基金會,2015年。http://archivesfamillepictet.ch/bibliographie/documents/PictetdeRochemont_06_2016.pdf